來源:山西招生考試網 發(fā)布時間:2024-12-20 14:18:54
山西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將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進行。為使廣大考生順利參加考試,現將有關注意事項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準備
1.考生須準確掌握考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為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12月21日下午14:00-17:00為外國語科目考試時間;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為業(yè)務課(一)或專業(yè)基礎綜合科目考試時間,12月22日下午14:00開始業(yè)務課(二)考試。
2.考生考前須持續(xù)關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考點及招生單位發(fā)布的考試有關公告信息,掌握考試各項最新要求。
3.考生考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忌屑毢藢士甲C上考生信息及照片圖像,認真閱讀準考證上“考生須知”“省級教 育招生考試機構說明”“報考點說明”“招生單位說明”“考試地點”欄信息。切記《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文字。
4.考生須妥善保管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避免因證件不全無法入場考試??忌粶蕯y帶黑 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等文具,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智能眼鏡和照相、掃描設備)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注意:2025年研考,化學(農)及其他統(tǒng)考科目均不需要、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是否允許攜帶計算器以“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要攜帶用具”為準,如有疑問,請考生在考前向招生單位確認。
5.考生考前應盡量減少在室外低溫條件下長時間逗留,注意防寒保暖,加強健康防護,保持合理健康飲食與積極心態(tài),以健康的身體和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復習備考。
6.考生應提前熟悉查看赴考路線、考試地點,妥善制定赴考出行安排??荚嚠斕彀凑湛键c要求盡早到達考點,留足入場安檢時間。根據天氣情況穿戴合適衣物,請盡量不要穿戴含金屬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屬手鐲、項鏈等飾品,不攜帶鑰匙、磁卡、充電寶等含有金屬材質的物品赴考,以免因安檢耽誤入場時間。
二、主動配合安檢
7.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到達考點后請勿在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qū)域)周圍逗留、聚集,應盡快接受安檢,有序進入考點、考場。
8.考生不得將手機等具有發(fā)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qū)域),考生在進行入考點安檢前,應按考點要求放置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9.我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所有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qū)域)入口處均設有智能安檢 門檢查環(huán)節(jié),同時進入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qū)域)、考場時考生還須接受身份認證設備、金屬探測儀等檢查。請考生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安全檢查、違禁物品檢查和身份核查,不得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安檢工作將在視頻監(jiān)控下進行,全程錄像。
10.安檢過程中出現警報提示的,考生應作出解釋說明并交出相應物品,并再次進行安檢,做 到不漏檢、不錯檢。
11.對于拒不配合安檢并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對其他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考點將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12.對于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無法使用智能安檢門等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事先開具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及報考點出具的審核材料,考點將安排專人進行檢查。
三、遵守考場紀律
13.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4.考試時間以考點發(fā)出的考試信號為準。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 后,未入考場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
15.統(tǒng)考科目考試時,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試題冊、答題卡指定位置準確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在每張答題卡指定位置規(guī)范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作答選擇題時,須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對應選項的方框涂滿、涂黑,如需改動,須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選擇題 時,考生須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各題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答題,特別要看清各題題號及答題區(qū)域,凡答題錯位、在本題答題區(qū)域之外作答造成無法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6.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損毀或帶出考場。
17.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18.考生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