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與城市共生共榮共成長。廣州大學是以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廣州”命名的綜合性大學,于2000年合并組建,有著90多年的辦學傳統(tǒng)。學校緊緊抓住國家“雙一流”建設、廣東省和廣州市高水平大學建設機遇,堅持“四個面向”,深化與廣州和粵港澳大灣區(qū)“三個對接”,聚焦新工科、新文科、新師范建設,積極探索新醫(yī)科和新農科發(fā)展,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廣州市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廣州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學校學科建設和發(fā)展需要,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和學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在規(guī)定時間內并將體檢表寄到招生學院。學校將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我校的體檢要求。
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廣州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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