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招生、網絡信息、宣傳、紀檢監(jiān)察、后勤保障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加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xié)調,統(tǒng)籌和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guī)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定,審定學校專業(yè)招生計劃及復試、調劑、錄取辦法等。校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的組考、輿情等各類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
(二)各院成立由院領導牽頭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院碩士研究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本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全程監(jiān)督和各類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
各院原則上應根據專業(yè)分別成立若干個由研究生導師參加的5人以上復試專家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依照本院碩士研究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進行復試相關工作。
參加復試相關人員應強化責任意識,主動掌握招生政策。有近親屬報考院內相關專業(yè)研究生的人員應當主動回避。
(三)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受理有關申訴和信訪舉報,及時發(fā)現、堅決糾正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要注重發(fā)揮和規(guī)范碩士研究生導師的作用,切實履行導師責任。
三、復試資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劑志愿考生:公告另發(fā)。
四、考生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zhí)行。
五、資格審核
我校在復試前應當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報考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專業(yè)學位的人員,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請相關學院加強資格審核。
注意:資格審核材料按照各院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提交。
六、復試內容
復試運用面試方式,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由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復試專家組具體實施。各院的每個復試專家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書面記錄,還應對面試全過程錄像錄音,現場書面記錄和錄像錄音資料必須妥存?zhèn)洳椤C嬖噧热莅ňC合素質和能力、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外語能力考查,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一般每一位考生面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及一貫表現。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既往學業(yè)和科研潛力;學習、掌握、運用本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情況;發(fā)現、分析、解決本專業(yè)實際問題的能力。
外語能力考查。由各院根據專業(yè)特點自行制定考查辦法。
復試專家組成員必須當場獨立對每名考生評分,每名考生的得分為平均分,復試專家組秘書負責對面試的全過程進行記錄,統(tǒng)計、匯總考生得分。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面試結束后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由各院組織實施。加試的每門課程得分(總分為100分)均達到60分為合格,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程序
(一)考生總得分
1.初試總分為500分的考生,初試成績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為初試折算分;初試總分為300分的考生,初試成績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為初試折算分。
2.考生面試得分(總分為100分),即為復試折算分。
3.第一志愿考生總得分=初試折算分×0.7+復試折算分×0.3,調劑志愿考生總得分=初試折算分×0.5+復試折算分×0.5。
(二)各院復試專家組根據專業(yè)招生計劃,將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志愿考生分別按照考生總得分的降序排列,確定待錄取名單(考生總得分相同時由相關學院制定具體細則排序錄?。?/p>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自動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折算分低于60分的。
2.資格審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
(四)對確定待錄取的考生,由各院通過教育部指定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待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各學院另行公告)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接受確定我校的“待錄取”通知。
八、其他事宜
(一)各院要提前在研究生院和本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本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yè)招生人數(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數),參加調劑志愿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信息公開公示要及時、準確、規(guī)范。各院對公開公示的信息要認真審核,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開展本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二)對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涉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舉報,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受理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
(三)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安徽農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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